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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科技大学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管理实施流程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3日 15:45 发布者:陶遵权 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管理实施细则》(武科大科【2026】4号)及配套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相关规定,设计作价投资流程如下。

    一、前期准备与意向商谈阶段

    1.转化意向达成

    科技成果完成人(科研团队)与合作方就作价投资事宜达成初步意向,明确拟设立公司或增资入股的基本框架。

    2.关联关系判定与披露

    ·完成人须主动自查是否与投资方存在关联关系。

    ·若存在关联关系,须书面报告科发院并报国资处审批;交易价格须通过技术市场挂牌或第三方评估确定,且不低于评估价。

    ·若非关联交易,全体发明人签署《非关联交易承诺书》存档。

    二、立项申请与资产评估阶段

    3.提交立项申请

    完成人向所在学院(部)提交转化立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同意后,报送科学技术发展院(科发院)审核。

    4.价值评估

    ·作价投资的科技成果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费用由完成人与合作方协商承担。

    三、审批与公示阶段

    5.材料提交与审核

    完成人向科发院提交以下材料:

    ·资产评估报告

    ·投资协议/合资协议(草案)

    ·合作方基本情况及证照复印件

    ·拟设公司章程(草案)或增资方上年度审计报告

    6.分级审批与会议决策

    根据作价金额分级审批:

    ·作价金额<500万元:科发院审核→学校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

    ·作价金额≥500万元:科发院审核→领导小组审批→校长办公会研究→提请党委常委会审议

    7.校内公示

    审批通过后,科发院在官网公示不少于15日。公示期内有实名书面异议的,中止交易并核实后重新公示。

    四、协议签订与股权配置阶段

    8.签订作价投资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表学校签署作价投资协议,办理后续手续。

    9.股权分配确认

    依据细则规定,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股权按以下比例分配:

    ·成果完成人(科研团队):90%

    ·学校(资产经营公司代持):10%

    五、投后管理与备案阶段

    10.产权变更与公司注册

    ·办理知识产权权利人变更手续。

    ·完成新公司设立登记或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

    11.合同备案与系统录入

    ·完成人将合同信息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向科发院提交合同存档。

    ·在湖北省政务网办理技术合同登记备案。

    12.投后管理与免责条款

    ·资产经营公司代持学校10%股权,履行股东职责。

    ·完成人履行勤勉尽职义务、无牟取非法利益前提下,免除决策责任。